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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昌硕(华硕)旷职离职庶务用品扣费说明

来源:      2022-06-20 10:28:26      点击:

旷职离职相关说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离职需遵循相应的流程及要求,现就员工自愿离职相关流程及要求说明如下:

Ø  旷职离职

1、定义:入职后的前3个工作日内旷职1天或在职期间累积旷职达3日则旷职离职生效,旷职离职自生效日起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2、薪资发放:旷职离职前未结算的薪资将暂停发放,待离职手续补办完成后于次月发薪日发放。

3、补办说明:旷职离职员工可在旷职生效后第8天起进行离职手续的补办

4、基于安全卫生考量,补办离职手续的,公司所发放的识别卡、静电衣、工作裤、静电鞋、密码锁等物品不再回收,相应物品的费用将从应发薪资扣除,加计旷离处理及补办作业费用,扣除金额合计为RMB300元。

Ø  正常离职

1、正常离职需提前一周或试用期内提前三个工作日于部门助理或员工服务站领取离职审批单或派遣人员退回及离职申请书,填写相应个人信息后向组长提交离职申请,待组长审批同意后,于离职日当天缴交离职审批单给部门助理,且需向部门助理领取离职流程单,于当天下班后或次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员工领取的庶务及工作用品(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卡、静电衣、工作裤、静电鞋、密码锁等)需在离职时全部退还,若有遗失或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则需在薪资中照价扣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旷职离职未办理之员工均需依此公告执行。

详情可咨询微信:1391827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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